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北岳道学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函告我院会员部。
一、个人会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
二、单位会员:理事单位、副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从事道学文化领域工作有一定成就和支持道学文化工作事业发展的个人。
(四)从事的支持道学文化事业和道学文化产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部位及社会团体。
四、选聘副会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选聘本会的意愿;
(三)在传统道学文化领域作出突出的成绩并有一定的影响:
(四)多年从事传统道学文化教育、理论研究或其它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五)本会各级负责人中成绩突出者;
(六)自愿从事或参与本会业务范围内的一项或几项活动。
(七)无任何犯罪历史。
五、会员入院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签署加入本会协议及履职承诺书;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聘书、会员证。
六、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或免费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五)入会自愿,退院自由。
七、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本会官网公示后,视为自动退院会,所颁发的证件全部作废。
九、会员不遵守本院章程,或有损本会名誉,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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